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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董事多元化之揭露

董會會多元化政策

一、目的

為提升董事會職能及健全結構,依據本公司訂定之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0條之規範訂定本政策。

二、願景及目標

藉由董事成員多元化的專業知識與經驗,持續強化公司治理及營運績效,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之決議行使職權。

三、多元化指標

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依每位成員之專業背景訂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

  1. 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  2. 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
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
  1. 營運判斷能力。
  2.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  3. 經營管理能力。
  4. 危機處理能力。
  5. 產業知識。
  6. 國際市場觀。
  7. 領導能力。
  8. 決策能力。

董事會成員目前多元化組成達成情形及整體能力

姓名 性別 具 備 能 力
營運判斷
能力
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
能力
危機處理
能力
產業
知識
國際
市場觀
領導
能力
決策
能力
張巍耀 V V V V V V V V
張金明 V V V V V V V V
邱慈祥 V V V V V V V
吳佩雯 V V V V V V V V
曾家宏 V V V V V V V V
蓋玉旭 V V V V V V V
簡榮宗 V V V V V V V
郭立程 V V V V V V V V
陳振昇 V V V V V V V V

註:*指具有部分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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